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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重视调整劳动力结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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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凌宏深
来源:
创业者
年份:
1997
文献类型 :
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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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最近,梅州市召开了调整劳动力结构工作会议。会议强调并要求各级政府加强领导,组织协调本地区实施再就业工程,着重做好四项工作。一、要进一步加强再就业工程的领导,建立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提出二条目标要求:(一)“九五”期间全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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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提高企业离退休人员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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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凌宏深
来源:
创业者
年份:
1996
文献类型 :
期刊
关键词:
离退休费
调整机构
广东省
保险企业
养老金
企业离退休人员
梅州市
社会养老保险
养老待遇
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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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根据《广东省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暂行规定》精神,从今年7月份起,梅州市提高纳入社会保险企业的离退体人员养老金。这是该市自1994年起建立离退休费正常调整机构,实行计发新办法以来,第二次提高离退休人员的待遇。1995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41元,退体人员的基础养老金按441元的30%计发,由原来的116元,调整为132元,增加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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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限制招用外地劳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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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凌宏深
来源:
创业者
年份:
1997
文献类型 :
期刊
关键词:
再就业工程
工种
限制制度
富余人员
劳动力
职工再就业
用人单位
实施办法
梅州市
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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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梅州市今年上半年:安置城镇待业人员6570人,失业职工再就业656人,分流安置富余人员6495人。全市待业率控制在2.54%。最近,梅州市劳动部门又根据梅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梅州市再就业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对该市用人单位招用外地劳动力实行行业、工种限制制度作出相关规定:一、限制招用外地劳动力的行业、工种:记录媒介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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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再就业工程实施办法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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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凌宏深
来源:
创业者
年份:
1996
文献类型 :
期刊
关键词:
再就业工程
失业救济金
自谋职业
富余人员
职工再就业
劳动就业
保险机构
实施办法
梅州市
分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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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据不完全统计,去年下半年以来梅州市共分流安置“两类”人员(失业和富余人员)一万多人,失业职工再就业率达50%以上。对于如何进一步抓好再就业工程,梅州市政府5月发出了《梅州市再就业工程实施办法》,文件发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实施办法共21条,从1996年5月23日起执行。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发展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兴办第三产业,鼓励“两类”人员自谋职业。对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的,失业保险机构可一次性支付其本人按规定标准享受的失业救济金。对招用失业职工的单位,失业保险机构可一次性将失业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