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关闭煤矿的公告
日期:2005.01.01 点击数:3
【类型】期刊
【刊名】梅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关键词】 关闭 文件要求 煤矿安全 矿山安全 公告 安全生产法 办公厅 生产条件 法律规定 市人民政府
【摘要】梅市府〔2005〕3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21号)等文件要求,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
【年份】2005
【期号】第11期
【页码】13-14
【作者单位】梅州市人民政府
【全文挂接】获取全文
相关文章
- 1、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关闭第四批煤矿的公告 年份:2005
- 2、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关闭第三批煤矿的公告 年份:2005
- 3、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关闭煤矿的公告 年份:2006
- 4、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关闭煤矿的公告 年份:2006
- 5、关于印发梅州市食品生产加工业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年份:2006
- 6、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业普查的公告 年份: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