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关闭煤矿的公告

日期:2005.01.01 点击数:3

【类型】期刊

【刊名】梅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关键词】 关闭 文件要求 煤矿安全 矿山安全 公告 安全生产法 办公厅 生产条件 法律规定 市人民政府

【摘要】梅市府〔2005〕3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法律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21号)等文件要求,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

【年份】2005

【期号】第11期

【页码】13-14

【作者单位】梅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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