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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黄标车在梅州市区通行的通告
作者: 暂无 来源: 梅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份: 2017 文献类型 : 期刊
描述: 梅市府[2017]1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进一步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市区空气质量,切实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根据《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在
梅州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
作者: 暂无 来源: 梅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份: 2017 文献类型 : 期刊
描述: 梅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梅州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12月28日梅州市人民政府第六届7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市长方利旭2017年1月5日第一章总则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梅州市第十一次(2014—2015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通报
作者: 暂无 来源: 梅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份: 2017 文献类型 : 期刊
描述: 梅市府办[2017]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根据《梅州市第十一次(2014—2015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方案》,经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导小组严格公正的评审,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授予《岭南文化书系·客家文化丛书》等11项成果为梅州市第十一次(2014—2015年度)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授予《〈道德经〉智慧新探》等20项成果为梅州市第十一次
政府工作报告——2017年1月10日在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作者: 方利旭   来源: 梅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份: 2017 文献类型 : 期刊
描述: 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梅州市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过去五年的工作回顾五年来,市政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和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和市委的决策部署,抢抓"两大振兴政策"机遇,扭紧"三大抓手",建设"一区两带",全力加快振兴发展步伐,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进步。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的通告
作者: 暂无 来源: 梅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份: 2017 文献类型 : 期刊
描述: 梅市府[2016]3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切实保护我市野生动物资源,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生态平衡,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和《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事项通告如下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
作者: 暂无 来源: 梅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份: 2017 文献类型 : 期刊
描述: 梅市府办[2016]4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69号),加快建设一批众创空间,推动众创空间纵深发展,有力支撑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型经济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广东梅兴华丰产业集聚带基础设施一体化的实施意见
作者: 暂无 来源: 梅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份: 2017 文献类型 : 期刊
描述: 梅市府办[2017]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为贯彻落实粤东西北和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两大政策"和市委、市政府"一区两带六组团"的战略部署,按照《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梅州市市直部门权责清单(第四批)的决定
作者: 暂无 来源: 梅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份: 2016 文献类型 : 期刊
描述: 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5]21号)、《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粤发[2014]1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行市县政府工作部门
梅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作者: 暂无 来源: 梅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份: 2016 文献类型 : 期刊
描述: 梅市府征[2016]2号梅江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经国务院批准,国土资源部于2016年7月18日印发《国土资源部关于梅州至平远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国土资函[2016]396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于2016年8月10日印发《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梅州至平远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的函》(粤国土资(建)函[2016]22号)对梅江区、梅县区、平远县3个县(区)的4个镇18个村属下的集体土地253.8842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进行了批复。现将该项目涉及梅江区城
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梅州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
作者: 暂无 来源: 梅州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份: 2016 文献类型 : 期刊
描述: 梅市府〔2016〕1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和中央、省属驻梅各单位:为进一步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梅州市区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以及《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2016年度实施方案》中“2016年底前,粤东西北地区要将城市建成区全部划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实现禁燃区内75%的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或改用清洁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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