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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键词:大兴煤矿】搜索到相关结果 4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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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广东梅州发生特大透水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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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暂无
来源:
煤炭经济研究
年份:
2005
文献类型 :
期刊
关键词:
事故
设计能力
采矿许可证
广东省
安全生产
梅州市
民营股份制企业
非法开采
大兴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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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8月7日13时30分,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黄槐镇大兴煤矿发生透水事故,123名矿212被困井下,事故正在抢救中。大兴煤矿原为地方国有煤矿,1999年破产改制为民营股份制企业,由于开采30年,该矿上部老采空区存在大量积水。改制后经有关部门设计留设条带隔水煤柱,对深部煤层进行开采,设计能力3万t/a。初步判定该矿没有取得采矿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属非法开采;[第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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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大兴煤矿“8·7”透水事故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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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暂无
来源: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份:
2005
文献类型 :
期刊
关键词:
监察机构
透水事故
煤矿企业
安全监管
广东省梅州市
整顿
生产许可证
矿井
大兴煤矿
联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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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2005年8月7月13时30分,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黄槐镇大兴煤矿发生透水事故,123名矿工被困井下,事故正在抢救中。大兴煤矿原为地方国有煤矿,1999年破产改制为民营股份制企业,由于开采30年,该矿上部老采空区存在大量积水。改制后经有关部门设计留设条带隔水煤柱,对深部煤层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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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大兴煤矿“8·7”透水事故通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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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暂无
来源: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份:
2005
文献类型 :
期刊
关键词:
贯彻执行
结合实际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陕西省
透水事故
政府办公厅
国土资源管理
广东省梅州市
非法开采
大兴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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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大兴煤矿"8·7"透水事故的通报》(安监总办字[2005]88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一、各市政府要进一步落实县(市、区)、乡(镇)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察等部门对非法开采煤矿的监管、监察责任,加强对关闭矿井和露头煤区域的巡查监管,严肃查处煤矿非法开采问题。公安、电力部门不得向非法开采矿井供给火工品和电力。二、结合《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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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大兴煤矿“8.7”透水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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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暂无
来源:
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份:
2005
文献类型 :
期刊
关键词:
贯彻执行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透水事故
政府办公厅
广东省梅州市
整顿
湖北省
矿井
大兴煤矿
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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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现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大兴煤矿8.7透水事故的通报》(安监总办字[2005]88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一并贯彻执行。一、摸清底数,按时报送停产整顿矿井名单。各产煤市(州)、县(市)人民政府于8月25日前将停产整顿矿井的名单及其停产整顿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