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县长”叶剑英
日期:2017.08.13 点击数:3
【类型】期刊
【作者】范硕
【关键词】 叶剑英 县长 孙中山 挪用公款 梅县 新三民主义 起屋 公审大会
【摘要】1925年3月21日,叶剑英被广州留守大元帅府任命为梅县县长。他在梅县执政时间虽然不长,但他的廉政政绩至今仍传为佳话。
【年份】2017
【期号】1994年第3期
【页码】P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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