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县长”叶剑英

日期:2017.08.13 点击数:3

【类型】期刊

【作者】范硕 

【关键词】 叶剑英  县长  孙中山  挪用公款  梅县  新三民主义  起屋  公审大会

【摘要】1925年3月21日,叶剑英被广州留守大元帅府任命为梅县县长。他在梅县执政时间虽然不长,但他的廉政政绩至今仍传为佳话。

【年份】2017

【期号】1994年第3期

【页码】P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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