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县制定贯彻落实《广东省地方志事业2006-2010年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
日期:2017.08.12 点击数:12
【类型】期刊
【刊名】 《广东史志(视窗)》
【关键词】 地方志事业 广东省 规划 县制 地方志工作 平远县 办公室 国务院
【摘要】 为了明确未来五年平远县地方志事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推动地方志事业深入发展,根据国务院2006年5月颁发的《地方志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省地方志办公室《广东省地方志事业2006-2010年发展规划》(粤志办发[2006]1号)精神,平远县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贯彻落实广东省地方志事业2006--2010年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第一段]
【年份】2017
【期号】2006年第4期
【页码】P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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