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县长”叶剑英

日期:1994.01.01 点击数:9

【类型】期刊

【作者】范硕 

【刊名】党史博览

【关键词】 叶剑英 挪用公款 起屋 梅县 交代罪行 新三民主义 县长 孙中山 公审大会 福建上杭

【摘要】1925年3月21日,叶剑英被广州留守大元帅府任命为梅县县长。他在梅县执政时间虽然不长,但他的廉政政绩至今仍传为佳话。

【年份】1994

【期号】第3期

【ISSN】1005-1686

【页码】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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