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相关者理论与主体功能区建设:以韶关、梅州、河源生态发展区为例
日期:2010.01.01 点击数:0
【类型】期刊
【作者】刘战慧
【刊名】城市问题
【关键词】 合作共赢 利益相关者 广东省 生态发展区 补偿机制
【资助项】广东省韶关学院校级科研项目 (200728)
【摘要】韶关、梅州、河源作为广东省的生态发展区,保护环境的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对当地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影响。生态发展区在保护环境的前提下要发展经济,需要协调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通过构建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的利益驱动模式和机制,可以实现生态发展区的可持续发展。该模式和机制的有效运行,需要广东省政府通过合意的行为来加以引导和扶持,以促进产业生态集群模式的健康发展。
【年份】2010
【期号】第10期
【ISSN】1002-2031
【页码】80-84
【作者单位】广东省韶关学院旅游与地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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